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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中国人在泰国拍短剧被捕
5月8日,清迈旅游警察局第二分局接到报案,称一群中国公民在清迈一栋居民楼内秘密拍摄电影。一名调查员随即前往现场进行突击检查。
调查员查明,该摄制组由中国工作人员和一名泰国翻译组成,且已开始拍摄。然而,摄制组无法出示有效的拍摄许可证,也没有政府官员在场监督拍摄。
此外,涉事中国工作人员均为持旅游签证的游客,而非工作签证。因此,该摄制组不具备在泰国工作的必要许可。
▲中国短片摄制组在泰国拍摄时被捕
摄制组成员承认未申请官方拍摄许可证。制片人兼演员魏先生向警方解释说,之所以选择清迈作为拍摄地点,是因为这座城市深受中国人欢迎。
警方告知片场工作人员,在泰国拍摄电影和电视剧须遵守2008年《电影和视频管理法》,拍摄必须由政府官员监督,以防止内容歪曲事实或损害国家声誉。剧本和剧情简介也必须在开拍前获得相关机构的批准。违规者最高可被处以100万泰铢(约合2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片场警员
涉事的八人已被逮捕,并将被控“在泰国非法从事外国人工作”。警方将把摄制组的非法拍摄行为报告给旅游部电影和视频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