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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业主信息被挂小区电子屏
近日,杭州某公寓小区入口处的电子屏幕上显示了几项关于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院判决:
该小区1号楼的一位住户被法院判令缴纳物业管理费。
该小区南区4号楼的一位住户被法院判令缴纳物业管理费。
该小区4号楼的另一位住户被法院判令缴纳物业管理费。
该小区南区1号楼的一位住户被法院判令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特此紧急提醒各位住户,部分住户仍拖欠物业管理费,请务必履行您的法律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是每位住户的法律义务,也是保障住户生活质量和权益的基本要求。
尚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请尽快联系您的物业经理或前往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并缴清所有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
一个美好的社区正在由大家共同创造和塑造。
履行法律义务是每个人的责任。
让我们携手合作,
履行法律义务,共同努力,
打造一个和谐、舒适、美丽的住宅区!